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2月3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的通告。具体如下:
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动;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
严禁在农贸市场、商超、饭店餐馆等场所进行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
严禁制售各类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护用品;
严禁囤积各类生活必需品及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药品用品,严禁哄抬物价;
严禁发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支付宝APP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向社会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