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2月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八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案例一:衡水颖诺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衡水市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衡水颖诺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店在销售防护口罩等防护产品时,其天猫店铺网页发布“医用三层一次性无纺布口罩”“外科口罩N95”等虚假宣传内容,且存在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衡水市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180万元。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问题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案例二:无极县冀鑫百货店经营假冒一次性口罩案
根据有关部门交办线索,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无极县冀鑫百货店开展立案调查。经查,无极县冀鑫百货店存在经营假冒一次性口罩的违法行为。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5万元。
案例三:兴隆县曦曦儿童服饰店销售过期口罩案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兴隆县曦曦儿童服饰店存在销售过期一次性医用口罩(第二类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罚款2.2万元。
案例四:无极县马小多百货店经营假冒一次性口罩案
根据有关部门交办线索,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无极县马小多百货店开展立案调查。经查,无极县马小多百货店存在经营假冒一次性口罩的违法行为。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7200元。
案例五:任丘市叁人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任丘市叁人行商贸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火腿肠的违法行为。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罚款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