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刘昆鹏 王岚 毕雪梅)传染病防治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的肆虐,依法防疫、科学防控至关重要。你知道《传染病防治法》吗?又对它有多少了解?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专家梁良来为你答疑解惑!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队长、传染病防治专家梁良。毕雪梅 摄
《传染病防治法》如何分类、定义我国的传染病种?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