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王铁军)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河北省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20”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月11日至12月31日,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20”专项行动,以切实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保护。
专项行动将采取集中打击整治与常态化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线索排查,依法查处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猎捕经营鸟类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网络和窝点,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健全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机制,大力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开展线索排查。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深入候鸟迁徙通道、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等重点地区排查违法猎捕线索,深入野生动物繁育基地、餐饮场所、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等重点场所排查非法出售线索,针对汽车、火车、飞机等运输工具及邮政、物流、快递等运输通道排查非法收购和非法运输线索。
二是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及时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鸟类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地和集群活动区加强巡护和值守,及时清网、清套、清夹、消除毒饵。严格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对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繁育场所逐一进行检查,严防人工繁育场所成为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加工厂”“中转站”或“庇护所”。及时依法取缔经营粘网、夹套、毒药、鸟媒机等专用捕杀野生动物的工具场所,及时依法取缔非法出售、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场所。
三是依法严打违法犯罪。集中优势执法办案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捕、投毒、射杀等方式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以及非法收购、运输、育肥、出售非合法来源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突出违法犯罪。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制,省、市、县(市、区)、乡(镇)、村主要行政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省、市、县(市、区)、乡(镇)4级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指挥部及办公室,完善政府主导下由林草、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网信、宣传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络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建立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制度和野生动物保护资金纳入省、市、县3级预算保障制度,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五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月爱鸟周、11月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等时间节点,深入乡村、集市、社区、校园等地,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倡导广大群众养成拒食野味、不直接接触野生动物的良好安全习惯,向公众宣传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成果,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强大社会震慑力。同时,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