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对减免适用对象、执行期限、参保单位划型、减免和退费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哪些参保单位能申请缓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以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缓缴申请,逐级上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可以缓缴几个月?有滞纳金吗?
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缓缴期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超过缓缴期限缴费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从缴费到账后按日计息。
减免政策执行期和缓缴期间,如何享受社保待遇?
职工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和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社会保险费,从缴费到账次月按国家和河北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因疫情影响在3月完成申报缴费、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从3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