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郭庆敏)日前,河北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印发《河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克服疫情影响,瞄准重点人群,加强监测预警,狠抓脱贫防贫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切实做到 “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六大措施编密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
实施方案提出六个方面的工作措施,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各级民政、扶贫、残联、教育、住建、医保等部门要对因残、因病、因学、因房或其他意外情况可能引发致贫风险的,及时发布致贫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密切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
强化精准排查,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各地要强化低保兜底保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要落实渐退期政策,对退出的贫困人口保持现有保障政策不变;对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落实“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实施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新冠肺炎患者家庭以及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各地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程度,可采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加强照料服务、提前预支低保金等方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实施方案还从加强对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帮扶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其中,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和完善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台账,健全空巢、留守及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
“三步走”推进兜底保障政策落实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进度安排。
监测摸底、比对排查 (2020年4—5月)。完成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数据监测反馈信息核查工作。规范河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建立低保清单,全面补齐人员信息、资金发放等系统数据,确保数据精准真实。实施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贫困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
政策落实、应兜尽兜(2020年4—6月)。各地民政、扶贫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按规定程序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助帮扶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
查漏补缺、巩固深化 (2020年7—12月)。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进一步查漏补缺,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