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 通讯员 石继海)记者从河北省河湖长办公室获悉,4月14日,经省级总河湖长同意,省河长办印发《关于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提出8方面23项措施,推动“四乱”清理整治深入开展。
通知要求,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以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决遏制新增“四乱”问题为重点,建立水利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联动机制,全面落实管河治河责任。
通知提出,2020年将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对河湖“四乱”问题再次展开集中拉网式排查,在确保排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设省级河(湖)长河湖、白洋淀上游河道、大运河、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河道、秦皇岛北戴河主要入海河流、有砂石资源的河段等。乡村级河(湖)长是问题排查的主体,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辅助排查。
通知要求,对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治台账,经村、乡、县级河(湖)长逐级签字确认后上报,市级审核、省级备案,动态更新;2019年“清四乱”遗留问题按计划完成整治;新发现问题应改尽改、能改速改,动态清零;省、市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省级抽查覆盖到每一个县,市级覆盖到每一个乡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清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对历史遗留、涉及群众生计等问题,分类制定清理整治意见。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区分市场主体违法和地方政府部门违法违规审批,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清理。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及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划界,并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告,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快编制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分级编制河湖保护和治理规划;加大信息化管理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监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推进信息化河道试点建设。
同时,建立上下联动的河湖暗访督查体系,逐级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向各市总河湖长通报“四乱”清理整治情况,对“清四乱”工作进展缓慢的,省级派督导组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严重滞后的进行驻点督办,对严重突出河湖“四乱”问题和典型虚假整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完善群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对“四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排查漏查漏报、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梳理“清四乱”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逐步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整治体系、管控体系、问效体系,推进“清四乱”持续、深入、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