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张蕾 刘成江)广宗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设置“四镜标准”全方位、多层次查摆不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案见思想。
用“显微镜”态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采取已办案件逐案排查、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办案质量定期评查、流程监管动态检查的“四查”工作方式,逐一筛查近三年来已办、在办的287件案件,严把案件实体关、程序关、证据关,不放过一个瑕疵,不遗漏一处死角。
查摆问题使用“放大镜”。采取走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寄送征求意见函、邀请代表委员评查案件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为专项整治工作增添外部评价指标。
真抓实改作“反光镜”。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照单抓药”,问题整改落实一处,清单核减一处。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将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有机结合,不遗漏整改过程中新发生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发现一起查摆一起,对不规范司法行为“零容忍”。
长效机制作“望远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院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及时总结提炼,探索建立“一案一评查”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益;出台《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流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完善干警廉政谈心制度,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印发《家庭助廉宣传册》,帮助干警把好廉政关。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肩负着法律监督的职能,只有我们自己行得正、走得直,我们司法办案、开展法律监督才能更有底气。干警肩上有压力,规范司法才能有动力。”广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