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郭洪杰)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河北省建筑业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聚焦建筑业、工程造价企业资质、招标代理机构、建筑市场、委托下放事项等监管事项,加强河北省建筑业行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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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明确,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或定向检查中发现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由发证机关依法撤回并注销其资质;对骗取资质的,由发证机关依法撤销,行政处罚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列入“黑名单”管理。对报送信息不实的招标代理机构、省外进冀建筑企业,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信用惩戒。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在检查及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标后不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建筑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依法予以列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额外增设条件、监管不严格、信息公开不及时、未按时自检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要求改正,对违规审批的,撤销审批结果,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委托机关依法责令整改,对以欺骗等手段骗取资质的,依法予以撤销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