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近日,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第七次会议以工作视频会形式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京津冀三地已连续5年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联动,2020年首次将移动源监管纳入到京津冀环境联动执法重点工作中。
会议部署了《2020-2021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明确了联动执法重点内容。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三地将进一步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通过实施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排放源执法监测联动,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三地毗邻区(市)、县严厉打击废水直排、超标排放、跨区域流域倾倒废水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跨区域、跨流域固体废物联合执法;积极开展移动源监管联动执法,共同探索京津冀新车抽检协同机制等工作。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联动执法。三地将加强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监管,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同时,进一步深化毗邻县区市间的联防联控协作,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弄虚作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执法态势。
按照2020年5月1日京津冀同步实施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首次将移动源监管纳入京津冀环境联动执法重点工作中。三地将积极开展移动源执法,共同探索京津冀新车抽检协同机制,在数据共享、执法一致性、油品质量控制、添加剂管理等方面加强协同。
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于2015年11月正式建立。三地定期会商研究,共同制定年度执法联动重点。联动机制建立5年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思路、打牢环境执法联动基础、打击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特别是2019年以来,在省级联动基础上,京津冀下沉联动执法层级,建立相邻县、区、市间的生态环境执法联合工作机制,由“联动执法”向“联合执法”转变,快速查处了一批交界处和三地共同关注的环境问题。目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相互毗邻区(市)县共签订执法联动框架协议16份,进一步推动了执法联动向纵深发展。
大气执法方面,2019年8月27日,唐山市及辖区三县区与天津市宁河区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同对2块边界争议区域进行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检查发现的6家处于两地交界模糊地带“散乱污”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
水执法方面,承德市、北京市密云区、北京市怀柔区三地的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了《2019年潮河、白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畜禽养殖企业守法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流域环境污染隐患为检查重点,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了一市两区环境执法的协调联动。
会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廊坊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对通武廊(通州、武清、廊坊)地区的工业企业展开了联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