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访谈现场。长城网记者 王守一 摄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9月20日是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长城新媒体集团邀请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杨景祥,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王素君,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人口就业处处长阚立新做客直播间,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行专题访谈。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杨景祥。长城网记者 王守一 摄
主持人:首先,请杨局长介绍一下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
杨景祥:今天是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在以往的十届里,咱们的记者朋友们都参与其中,并做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推进统计公开透明起到了非常大作用,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11月1日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这次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我国已进行过六次人口普查,世界各国也都定期开展人口普查。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时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调查对象,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王素君。长城网记者 王守一 摄
主持人:听了杨局长的介绍,确实感觉到这次人口普查非常重要。下面请王素君副局长介绍一下,普查的对象和普查的内容都有哪些?
王素君: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主持人:那么,这次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王素君: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主持人:这次人口普查与上次普查相比,在信息技术应用上有哪些突破?
阚立新:您问的这个问题很好。尽可能获取更为详实的信息,尽可能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尽可能减轻广大普查对象和基层普查人员负担,是我们不断的追求。在这次普查中,将全面推行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
首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开展普查区域划分与建筑物标绘,运用PAD和智能手机进行数据采集,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同时,通过云处理技术提高数据存储与处理效能,构建数据安全保障屏障,确保普查数据安全保密可靠。
其次,充分利用互联网普及技术,拓展数据采集方式,开发住户自主填报程序,由住户自行填写调查表,既减轻调查员负担,又满足住户不愿被过多打扰的要求。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开展数据比对核查,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人口就业处处长阚立新。长城网记者 王守一 摄
主持人: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需要提前准备一些基础信息资料吗?
阚立新: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既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大力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热情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则在普查员入户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入口,按照自主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
主持人:很多普查对象都很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会不会被泄露?
阚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普查获取的资料不会被泄露,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如果人口普查中发生了违法行为,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的规定会如何处理呢?
王素君:《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人口普查中三类主体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的,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人口普查资料的,违法公布人口普查资料的,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以及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人口普查机构不执行普查方案的,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的,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对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普查人员,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
三是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省统计局和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
主持人: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这次普查有哪些具体措施来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王素君:数据质量不仅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保证统计数据的高质量,首先,要强化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其次,要强化执纪问责。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直接调查,并督促地方各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将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再次,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通过科学制定普查方案,认真培训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切实加强质量抽查和工作检查,全面提高普查工作质量。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普查对象深入了解普查,理解普查,进而配合普查,切实提高普查数据申报质量。
6月11日,河北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普查员入户登记。长城网记者 李代姣 摄
主持人:最后还有一个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就是咱们省的人口普查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进展如何?
杨景祥: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齐心协力,统筹推进,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按时完成了机构组建、制度建立、经费落实、综合试点、宣传动员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完成机构组建。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到4月底,11个设区市、192个县(市区)、2435个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成;截至目前,5.37万个村(居)委会也全部组建普查机构。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推动经费落实。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设备准备工作的通知》,抓好普查经费落实及数据处理设备采购。截止到8月底,普查经费、PAD设备、“两员”补贴等都达到国务院人普办要求。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抓好综合试点。在唐山市丰润区成功组织开展省级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试点总规模2067户、6522人。达到了验证方案、熟悉流程、查找问题、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的目的,为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是强化学习培训,夯实业务基础。围绕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流程、操作程序,开展了全省区划绘图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各市完成跨省“飞地”标绘,有序开展普查区边界调整、建筑物标绘、普查小区划分等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与绘图工作。
五是强化协调督导,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公安部门在全省迅速开展户口整顿;自然资源、住建、卫健、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及时搜集整理提供地理信息、住房、出生死亡记录、学生、社保、婚姻登记等相关资料数据,为区划绘图、入户登记、比对复查等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围绕6个方面18项工作,组织8个督导组分赴各市开展人口普查重点工作督导,以督导发现问题,以督导推动落实。
六是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省人普办、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方式,做好宣传规划。各级人普办利用试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力争达到人人知人普、人人懂人普、人人支持人普工作的目的。
今天距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今年11月1日)只有一个多月时间了,各项准备工作重心已经下移至市县,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推动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统筹谋划,周密组织安排,扎实推动普查工作开展,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向党和人民、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主持人:统计开放,杜绝数据造假;人口普查,攸关国计民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不仅需要普查人员的倾力投入,更需要你我的全力配合。@所有人,人口普查,等待您来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