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以来,河北省从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监管入手,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截至8月底,河北省路检路查共检查车辆114.14万辆次,查处超标排放车辆1.94万辆次,处罚金额387.64万余元。
强化重点用车单位监管。将自有或每天使用10辆以上中重型柴油货车的2700余家单位列为重点用车单位,按重点排污单位强化日常监管,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体系。指导各市帮扶重点用车单位全面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积极引导重点用车单位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重型柴油车、燃气车或新能源车,签订环保达标排放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
提升机动车排放监测能力。建立机动车污染排放遥感监测体系,依托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道路行驶车辆的非现场检查。截至8月底,河北省共建成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74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51套,建成黑烟抓拍设备222套,实现黑烟抓拍技术手段非现场处罚1235辆,正在推进利用遥感监测数据查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工作。
强化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对排放检验机构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台账。截至8月底,河北省共检查排放检验机构3113家次,处罚24家次,罚款206.6万元。对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路检路查等三类监督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溯源排放检验机构,倒查排放检验机构责任,对发现问题的14家排放检验机构采取暂停网络连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等措施。
加强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近期,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省级专项抽查,共抽检加油站230家、储油库6座、油罐车20辆,其中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合格加油站39家,总体抽检合格率83.04%。截至8月底,河北省共检查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站点1.62万个次,处罚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运行加油站(点)91个次,处罚金额159.8万元。
推进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建设。自8月15日起,排放超标机动车定期检验、维护信息共享,定期检验不合格车辆需维修合格后才能进行复检,逐步实现超标车辆定期检验和维护维修闭环管理。截至8月底,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系统推送初检不合格信息13083条,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返回维修信息2745条。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伟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从严执法,组织开展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整治,采取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查等手段,加大车辆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