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到2022年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61.5%
农业科技助农增收。长城网记者 任光阳 通讯员 梁子栋 摄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日前,河北省科技厅等7部门印发《河北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与组织系统,补足河北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短板,构建符合新时代创新型河北建设需求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全省农业科技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2年,河北新选派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2000人(次)以上,新培养农技推广技术骨干10000名以上;农业创新驿站达到300家以上,山区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达到50个以上,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为依托建设县域科技服务综合平台100个以上;培育农业科技服务试点企业50家,创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市、区)10个;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5%以上,农业科技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5年,农业科技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服务链条完备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实现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从壮大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加强高质量农业科技服务供给、提升农业科技服务开放协同能力、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等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
李保国山区开发与林果产业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郭素萍介绍农业科技助农增收经验。长城网记者 李文培 摄
壮大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服务,创新农技推广机构管理机制,允许农业科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释放高校与科研院所服务动能,将农技服务成效作为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鼓励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对外转让、许可使用、作价投资等方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壮大市场化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研究,提高科技服务能力。优化财政支持农业科技服务方式,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后补助机制。支持农技人员、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种养大户等领办创办农业科技服务企业。
打造专业化农业科技服务队伍,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在乡人员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加大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政策倾斜。
河北农业大学教授孙建设以科技扶贫,带动数万农民增收。长城网记者 马宁 摄
加强高质量农业科技服务供给。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加强省级科技计划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领域的支持。推进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体化部署,加强现代种业创新团队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各类科技服务主体,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
强化科技特派员服务支撑,大力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人员投身农业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完善政策激励机制,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创新实体,允许其在服务中兼职取酬,鼓励通过技术入股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
发展新型农业科技服务平台,依托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推动农业技术转移。推进农业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提档升级。实施山区“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科技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涉农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建设,建立一批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新型农业科技服务平台。
提升农业科技园区技术集成与服务能力,加大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力度,形成长效稳定支持机制。强化园区资源聚集功能,开展技术研发、品种引进、成果转化与集成示范。统筹农业科技服务资源,搭建科技服务综合平台,提升园区全产业链农业科技集成服务能力。
农业科技园区。
提升农业科技服务开放协同能力。促进京津冀农业科技服务互融互通,加强农业科技招商,支持共建一批农业协同创新示范平台。加大河北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对外开放力度,深化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合作,支持京津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在河北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定期举办京津冀人才供需对接、院士河北行等活动。
推动农业科技服务智能化,实施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集成应用示范工程,深入推进我省12316综合信息网的建设与应用,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农技推广云平台”。探索“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新手段,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大数据标准化体系,推进农业科技服务数字化发展。
加强科技服务县域统筹,深入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县域科技创新体系。优选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培育县域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典型新模式。
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增资金更多向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服务领域倾斜。加大科技创新券对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担保、保险服务等产品创新,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提供优质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