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子标书收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长城网 郭洪杰 摄
长城网讯(记者 郭洪杰)日前,廊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子标书收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廊坊市将在全省率先全面停止电子标书收费。
廊坊市双创双服办营商组负责人祁本彪表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廊坊要求各级政府举办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的交易活动,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交易服务平台一律不得收取标书费,不得另行设置其他收费项目限制潜在供应商免费查阅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文件)等。
他说:“停收电子标书费将使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标书‘售价不一’、‘纸比金贵’的现象,走向终结,估计每年将为潜在供应商减少经营成本约1000余万元。”
据介绍,廊坊市还明确了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主体为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明确提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评审专家发放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往返交通费等正常评审费用以外的其它任何钱物。不得违规向评审专家以外的人员发放劳务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报酬发放行为,对劳务费“潜规则”发放行为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减少了招采单位(代理机构)的经营成本支出。
在收费公示和价格检查方面,廊坊市还要求各级政府主办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的收费项目,必须先经批准后收费,并在交易服务场所和信息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收费依据等,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价格和收费行为的检查,防止违法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行为的发生,防止标书收费、乱发劳务费行为再反弹。
廊坊市发改委副主任王大进表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激发潜在供应商的竞争活力,让广大潜在供应商从小处感受到我市营商环境的切实优化,从小处、长处感受到自己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