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城镇低保保障标准已经达到340元/人/月
长城网廊坊1月12日电(刘振山 张大秋 周玉卓)今年以来,文安县把城乡低保扩面提标同农村五保户供养提标工作,作为全县12件惠民实事之一,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全县城镇低保保障标准达到340元/人/月,全年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295.9630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140元/人/月,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623.4150万元。 为切实将这件惠民实事做好做实,文安县民政局在强化低保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严把低保资金入口关,确保低保资金为困难人群提供生活保障。 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深入落实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城乡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核查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低保金的手续。 二是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县政府逐年增加城乡低保支出,将安排的低保资金及时转入“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项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和挤占。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为保证实现应保尽保,需要增加保障资金的,由县民政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方案,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三是社会化发放,方便弱势群体。建立补差标准有升有降、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提供保障对象名单所需资金数额;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将低保金划转至低保对象个人帐户。 四是分类施保,建立多方位社会救助体系。对“三无”人员、危重病人、严重残疾人、无劳动能力老年人、孤儿,发放低保金给予重点照顾,适当倾斜,以确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住房、教育、医疗、救助为重点,对保障对象实施多方位救助的保障体系,多方筹措社会资金,不断提高全县社会救助的水平和效果。 |
关键词:文安,低保,资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