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检察院念好“人、和、法、专”四字诀
长城网邢台3月22日电(陈朋妹 杨丽彩)2013年是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第一年,南和县检察院念好“人、和、法、专”四字诀,努力做好检察公诉工作。 “人”——把以人为本作为公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公诉工作的实质就是一门关于人性的艺术。一方面,公诉人要想客观全面的办理案件,就必须要研究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心理、动机和目的,把这些因素贯传到整个的案情中去,综合分析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再作出法律上的评价。另一方面,惩治犯罪的目的就是使人性恶的一面得到抑制,对大众的心理起到威慑作用,此乃刑罚的重要功能之一。 “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首要因素,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社会和谐稳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南和县也以建设“和谐首善,繁荣舒适”作为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作为控诉犯罪的主要职能部门,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对刑事犯罪的审查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法”——把好事实、证据、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 坚持“疑罪从无”,坚持排除非法证据。做到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扎实,排除合理怀疑,无法排除的应当一律疑罪从无。做到打击的绝不手软,对当事的人的合法权益要予以保护,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对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敏感案件要谨慎处理,协调各方意见,对于特殊疑难案件要及时上报,以取得上级院的指导。 “专”——把专业素养作为公诉工作的关键和突破。 法律是如此的精悍苛刻,苛刻到不允许有一字一句的疏漏,甚至同义词的变更。作为整日与法律为伴的公诉人,对这一专业知识的熟练掌握是我们执业的必备武器,只有掌握的熟练才能运用的自如。当今中国,日益更新的法律体系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化的春天,也给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要想跟上时代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地学习和领会法律的文字精神和深刻内涵,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年内要进行考核庭、观摩庭的评比,培养优秀公诉人。另外,干警还要强化自身的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行为规范,从各个层面提高公诉人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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