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起纠纷 安次法官当庭调解促矛盾解决
长城网廊坊6月27日电(陈朋妹 解用翠)近日,安次区法院民一庭当庭调解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及时促成兑现,为原告解决了燃眉之急。 被告邢某于2011年4月在原告郭某处购买白灰80.7吨,价值14122.5元。原告交货后,被告一直未给付货款。在多次催要未果后,原告起诉至我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 立案之初,双方就欠款数额上各执一词,对立情绪十分大。原告认为被告应立即支付全部货款,被告认为原告货物有质量问题,只支付部分货款。承办法官民一庭庭长高文学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态度和情况后,高庭长认为本案调解是上策。在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时,被告情绪激动,不仅辱骂法官,还砸坏了原告的汽车。双方当时就争执起来。眼看一场争斗即将爆发。高庭长是一个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法官,他先将两人带到法院,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阐明了自己对纠纷起因和双方责任的看法,又从正反两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为调解成功奠定了基础。在取得双方的理解和认同后,高庭长“因势利导”,首先给原告仔细分析利弊,让原告充分考虑得失,针对其货物有质量问题,做出适当让步是明智的。其次,又向被告讲明拖欠货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如果以判决方式结案,有可能引起原告对此继续诉讼,将会牵扯双方更大的时间和精力。双方在权衡利弊后,当庭均理性地做出让步,在高庭长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被告邢某当天给付原告郭某9000元,如逾期支付,则支付原告郭某10000元的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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