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长城原创

保定一男子伙同汽修厂“策划”肇事骗保 被抓获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27 22:18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长城网保定8月27日电(张僧来 李艮春)8月22日,保定北市区公安分局民警经半年侦查,成功破获故意伪造肇事现场,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案件,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了解,1月30日,北市区公安分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报案称,一辆马自达轿车于2012年5月在该保险公司投保后,半年时间内,先后发生三起交通事故,三起事故出险类型大致相同,疑为恶意骗取保险。

  根据报案,北市区公安分局立即展开侦查,经分析,初步认定车主郭某和某汽修厂老板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调查,郭某2012年5月11日购买一辆二手马自达6汽车,随后办理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险种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等。此后,在半年时间内先后在安新县和保定市区发生交通事故,三次事故均系驾驶人操作不慎,致汽车撞在路边树上,并向保险公司报损2万余元。而受损汽车都是在陈某的汽修厂维修。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郭某与陈某系同乡,具备合伙作案的条件。

  经讯问,郭某承认了故意制造车祸现场恶意骗保的犯罪事实。

  原来,郭某购车后,与在保定开汽修厂的陈某密谋伪造撞车事故现场,再让陈某使用价格远低于原厂的汽配件对受损车进行维修,从中骗取保险理赔金。二人议定后,郭某与陈某在一次回家途中,选定安新县芦庄乡某村附近一处道路拐弯处为“肇事地点”,商定在此伪造撞车现场。其中,2012年11月6日,郭某指使朋友石某驾驶自己的汽车故意撞在“肇事地点”的一棵树上。在保险公司派员勘查现场时,郭某谎称自己在会车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撞树,此次事故,郭某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赔保险理赔金21290元,后将车开到陈某汽修厂维修,从中获取巨额差价。

  日前,郭某涉嫌保险诈骗被北市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陈某已先期归案)。

关键词:保定,骗保,抓获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艮春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