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高速交警为事故车联系救援:15公里收费2500
有关拖车费票据车主张先生提供 。
长城网保定10月11日电(李艮春 孟捷)据天津市民张先生反映称,其在保津高速公路容城段清障停车场提取车辆时被索高昂拖车费,但施救方容城保津高速清障停车场回应称,施救、拖车多为双方协商收费。 拖车15公里索要2500元高昂拖车费 据张先生介绍,10月4日晚,其驾车从保定返回天津,在保津高速雄县出口发生车祸。随后,容城高速交警到达,控制现场处理事故,并叫来拖车欲将其事故车辆拖走清障。拖车前,张先生曾询问司机拖车价格,但其称不清楚价格,可到清障停车场询问会计人员。随后,事故车辆被拖至容城高速清障停车场,并收走了车钥匙。 次日,张先生办完事故手续到停车场取车时,停车场竟然索要3500元拖车费,当问及停车场收费标准时,停车场管理人员称没有具体标准,经讨价还价张先生付费2500元才将车取出。 最令张先生气愤的是,当其将车送至修理厂维修时,发现车辆多半箱燃油去向不明,车内半箱苹果被偷。 张先生称,从事故现场到停车场仅有15公里,停车场向其索要2500元的拖车费显然不合理,而且自己的车辆在停车场停放期间失盗,又如何解释? 随后,张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相关票据及事故车辆照片。记者注意到,在10月5日出具的一张发票上,收款方为容城县保津高速清障停车场,项目为拖车费、吊车费、施救费,金额为2500元。 容城高速交警部门称对收费标准不清楚 记者从容城高速交警大队董姓工作人员处证实,张先生在保津高速雄县出口发生的事故确实是由该队处理,施救拖车是由处理事故的交警通知到达现场实施清障的。据董姓工作人员称,交警在通知施救车清障时是本着就近原则,对如何收费并不清楚,可向容城保津高速清障停车场了解具体收费标准。 施救、拖车多为双方协商收费无标准 据容城县保津高速清障停车场耿姓负责人介绍,由于河北省对于高速施救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目前,容城县保津高速清障停车场原则上参照天津高速施救的收费标准,但多数收费是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收取。 据耿姓负责人称,在对张先生事故车辆施救时,分别进行了预警、吊车、拖车、停车、整修等服务内容,2500元费用是多项服务内容的累加,是双方协商后才收取的。同时,停车场管理有规章制度,任何人不能接触事故车辆,车钥匙有专人保管。事故车辆失盗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停车场会调查,但张先生在提车时并未反映上述问题。 但张先生对停车场负责人上述说法并不认可。张先生称,当时,事故现场已被交警控制,不需施救单位预警和现场清理,施救车只是对事故车辆进行清障拖车。而且,在停放期间,事故车未得到整修,产生费用不合情理。同时,事故车在停车场由专人看管,但车内燃油和苹果却去向不明,也不合乎常理。对于执行天津的收费标准,张先生认为更是无稽之谈。 拖车服务有规定:小车拖车10至20公里内收费250元 针对高速施救拖车收费标准问题,记者致电保定市物价局了解情况。据陈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保定市物价局仍在执行2005年9月份,省物价局出台的“道路拖车服务临时收费标准”,并未更新过。该标准规定,拖拉二吨(不含二吨)以下小型车辆(二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减半征收)的,10公里内应收费150元,10-20公里内250元,20-30公里内350元,30公里以上为500元。 该标准规定,市内外公路、高速公路清障收费均执行此标准。收费标准按清障车实际拖运事故车、故障车里程计算。与此同时,通知也注明该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含装卸费。 据悉,为整顿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乱象,2010年9月1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价格、交通运输部门对违规救援和乱收费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 |
关键词:保定,保津高速,天价拖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