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评]警惕“纸上谈兵”,别让规定变了味
山西省级领导1人只分配使用1处办公用房;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重复装修;废止省级领导公务用车设“晋A·V小号码”民用专段号牌的规定……经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山西就规范省级领导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问题,提出“五个严禁超标准”:1、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2、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3、严禁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4、严禁超标准装饰公务用车;5、严禁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10月29日通过媒体对外予以公布。(中国新闻网) 一味注重公用房和公车标准的干部,其实质是个人享乐主义在作祟。良田千倾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即使再高规格的用房、用车能说明什么呢?无非只能是遭到公众非议,惹来阵阵唾骂声。房与车不过是办公与出行的工具而已,干部不应被外表的物质所蒙惑。真正的干部应宁静致远、超脱世俗,提升思想境界,豁达人生,个人的价值大小不是体现在使用物品价值的大小,群众称赞的口碑才是干部真正价值的证明。 山西省对省级领导配房、公车标准作出了详细明确规定。用意值得肯定,但在具体管理执行上,如何防止“作弊”,以防有的人钻了规定的漏洞,需要管理者慎思,做好执行监管,警惕规定变成“一纸空文”。山西省目前只是公布了“严禁超标”的范围,一旦有人真的以身试法,又该如何处理呢?笔者认为,只有规定,没有惩戒,无异于隔靴搔痒,规定中包含严惩才能起到震慑效果,相关部门还应出台相应的违纪处罚对策,起到惩一儆百的作用。【刘晓阳/文 贺宏伟/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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