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评]禁止“特供”,更要禁止“特权”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据悉,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此外,在对标签的要求中提出,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人民网,12月1日) 标签上标注着“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是指专门为部队或政府机关生产供应的特殊白酒,作为内部福利或招待客人之用。如今,“特供”白酒的取消,是政府转型的一种进步,不禁让人拍手叫好。 一提到“特供”,难免会联想到“特权”。“特供”酒的存在正是“特权”的一种体现形式,让人民群众颇有微词。取消“特供”就是取消“特权”的第一步,显示了政府整顿组织纪律的决心。 近年来,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要狠刹浪费之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取消“特供”、“专供”等白酒正是对“反对浪费”的响应。 据网络调查报道,现在很多“特供”白酒都是假酒,部分白酒厂家打着制造“特供”白酒的旗号生产假酒,以次充好,虚抬价格,造成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导致广大消费者利益受损。 自古以来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顺民心者昌,逆民心者亡。政府部门只有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廉洁性、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上去,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禁止“特供”,要做的不仅仅是禁止“特供”字样,而是要切实禁止“特权”现象继续存在,努力构建一个“依法、高效、公正、阳光”的阳光型政府。【张雪莹/文 贺宏伟/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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