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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今年实施43项行政审批新政 释放改革红利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张光明 2014-12-10 0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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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唐山12月10日电(记者 张光明)2014年以来,唐山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优化转型发展软环境。目前,唐山市共实施43项改革新政,让企业和民众切实享受到权力“瘦身”带来的红利。

  唐山市2014年出台的43项改革新政,重点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四个关键环节”,即前置条件环节、施工图审查环节、施工条件环节、竣工验收环节,每个环节都关系经济民生,通过实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对审批流程重新进行了再造,使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减少审批事项18项,平均精简申请要件41个,平均减少审批时限33个工作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从整个流程看,取消了节能评估和审查、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9项事项;保留了必经办理的事项18项,减少申请要件42个,平均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减少56.6%;调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的范围,即容积率大于等于1.0、商业面积小于等于20%的房地产项目办理备案手续。

  以出让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审批项目(企业投资备案类和部分核准类项目)。取消了项目单位用地预审意见、人防设施拆除、迁移许可等8个审批事项,平均保留审批事项21项,减少申请要件38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59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3.8%。该项目流程除前置事项由政府部门办理外,设置了“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环节,涉及的24项事项不再单独办理。同时,设置了“施工条件并联办理”环节,涉及的11项事项实行同步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

  以划拨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部分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平均保留审批事项28项,减少申请要件43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65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3.9%。该项目流程设置了建设条件联合勘验、联合审查环节,涉及的15个部门(单位)23个事项实行同步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同样实行“联审联验”。同时,还设置了“施工条件并联办理”环节,涉及的11个事项实行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

  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该项目流程与原审批流程相比,取消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8个事项,保留审批事项12项,减少申请要件23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43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4.8%。对于工业项目,还取消了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审批及验收。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唐山市审管办牵头组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将项目单位需要串联办理的14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施并联办理,取消互为前置的限制,实现了统一受理窗口一个窗口对外,多项审批事项一次办结,营造了“无障碍”审批环境,打造了“全共享”工作平台,形成了“高效、透明、公正”的联合审批机制。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积极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在国家法定工作日以外,由中心统一受理窗口安排相关审批服务窗口在约定时间提供审批服务,为项目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方便,排忧解难。

关键词:行政审批,新政,红利

责任编辑:邢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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