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南市区检察院首次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现场。李岩 摄 长城网保定12月10日电(李岩)为进一步贯彻刑诉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12月8日上午,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继续羁押实施公开审查听证。 2014年9月18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在保定市南市区某物流园员工宿舍内,趁张某熟睡之际,盗窃张某放在床头的小米note手机一部、裤子内现金30元。当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赵某又返回该宿舍,趁王某熟睡,盗窃其放在床头的三星note2手机。犯罪嫌疑人赵某准备将盗窃来的手机销赃时被民警抓获,并于9月30日被南市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赵某后悔万分,主动委托父亲退还赃物赔偿损失,并求得被害人的谅解。随后,其父亲向南市区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检察机关应对是否需要羁押予以审查。对无需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据此,南市区检察院依法召开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组织公安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监所部门、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人、辩护人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的村主任到场参加听证,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也受邀参加。听证会上,综合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表现等情况后,各方均同意对许某轻质措施改为取保候审。会后,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据了解,这是南市区检察院首次以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此次公开听证会获得了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家属、人大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大家认为这样的形式十分阳光透明,既保证了审查的公正,又大大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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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