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北省分级诊疗《实施意见》之方针政策
长城网11月9日讯(记者 何震)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介绍,该意见的制定与出台将有助于统一思想认识,厘清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在全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供政策框架和机制保障。 图片来自互联网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模式 《意见》中提出,河北省将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其中,基层首诊是指通过政策引导,让患者尽量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双向转诊则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明确不同级别不同种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制定双向转诊暂行规定、分级诊疗病种范围指南,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 落实急慢分治,就是要让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被引导至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而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可不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落实上下联动,则需要各地探索形成基层医疗机构和医院之间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两步推进分级诊疗 据介绍,河北省分级诊疗将分两步推进。首先,2015年在唐山和邯郸两个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局部试点,试点工作以建立慢性病分级诊疗管理机制为突破口,先期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有序探索推进。第二步,在2017年将分级诊疗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 坚持群众自愿,柔性引导 河北省《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的要求。可以说,坚持群众自愿是开展分级诊疗的重要前提。当前我省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很突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人才缺乏,多数地方不具备强制实行分级诊疗的条件,很多配套措施亟待调整和完善。在基层服务能力获得有效提升之前,不能用行政强制的办法,搞“一刀切”式的做法推行分级诊疗,而是应基于实际,主要采取柔性激励的措施,鼓励引导群众自愿参与。 大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基层首诊是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基础。据了解,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优质资源匮乏,需要通过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医疗集团、远程医疗等手段,促使城市三级医院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但从长期来看,还是需要通过全面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培养全科医生队伍、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等方式逐步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造血功能,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的信任度,自觉自愿到基层就诊。因此,强基层措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 |
关键词:分级诊疗,基层服务,慢性病,医疗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