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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智为”才能两全其美[长城时评]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孙小航 
2015-11-30 10: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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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颁布。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吸引人关注的就是,新版条例将“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等文字删除,倡导“见义智为”。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刘诗华表示:“摒弃越壮烈越英雄,越英雄越好汉的思维方式和做法”。(11月19日央视网)

  长久以来,见义勇为一直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武汉市此次修订将“不鼓励‘不顾个人安危’”写入新版“条例”,同时删除“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此举并非是鼓励人们见义不为、明哲保身,而是希望避免出现不会游泳却下水,不懂医术却救人的情况,那样不仅救不了人,反而增加救援难度、甚至会丧失生命。类似的做法在欧美国家很早就开始实施,在英国,消防警铃和消防通道旁都贴着这样的警告:如果发生火灾,请迅速离开这栋建筑,离开之后不要试图回到这建筑,不要试图救火或叫别人和你一起试图救火。如果一个没有经过救火训练的人试图救火,只会给消防员带来负担,可能还白白搭上一条命。所以说武汉市的做法无疑顺应了民众诉求和社会发展趋势,彰显出珍爱生命、以人为本的立法善意。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当面对复杂不明的突发情况时,仅仅“见义勇为”不仅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增加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提倡“见义智为”显得很是必要和理性。大家耳熟能详的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当小伙伴掉进水缸时,小司马光机智地把缸砸破救出了他。如果司马光当时不是砸缸,而是直接跳进缸里去救,小司马光的行动可以称之为见义勇为,但是这样不仅救不了伙伴的生命,自己的生命也可能搭进去。所以,我们不仅要对被救者“义”:伸出援助之手;还要对施救者“义”:自己的生命得以保护。因为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宝贵,牺牲那一方的生命都体现不了见义勇为的人道性。

  社会需要热心肠,但每个人的生命都仅有一次,我们呼唤见义勇为,但更需要高一层次有勇有谋的见义智为去匡扶正义。(孙小航)

关键词:见义勇为,见义智为,长城时评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