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橙色(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延续至15日
长城网廊坊12月9日讯(记者 孙泽恒)12月8日晚,在收听收看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电视电话调度会议后,廊坊市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工作。 会议要求,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廊坊市橙色(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延续至15日12时。 廊坊市交警提示: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延长的要求,原定于12月10日12时解除的限行措施将延长至12月15日12时,市区外围环路北环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光明西道、西环路以内道路(不含环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双数管理,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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