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19家毗邻法院联手打造司法协作新平台
长城网廊坊12月28日讯(记者 孙泽恒 通讯员 滕佩智)12月25日,京、津、冀(廊坊)三地19家毗邻的基层法院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执行协作工作会议。会议签署了《北京、天津、河北(廊)19家毗邻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异地执行协助运行及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建立和规范京、津、冀(廊坊)三地毗邻法院执行工作联动运行机制,密切开展司法协作,合力破解执行难,搭建起京津冀地区司法协作新平台。 本次签署的执行工作《操作细则》明确了京津冀三地19家毗邻法院涉及件执行过程中相关事项的运行规程和异地执行协助等事项,规定三地法院互有义务全面落实委托调查事项,三地法院互有义务全面落实委托财产控制事项,三地互有义务全力协助财产处分和对财产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事项。包括委托调查(查询),(轮候)查封(冻结),续行查封(冻结),解封(冻),划拨等登记措施,拘传、搜查、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上述事项,执行法院均可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办理。 为保障执行协作的顺利开展,三地法院将成立京津冀三地毗邻法院执行协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联络办公室,三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是该细则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相关协作内容的组织实施。同时,三地法院实行执行信息共享。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最高法院《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心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执行指挥中心为载体,整合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系统,逐步打造融事项联络、案情通报、案件材料交接、异地调研等具体工作为一体的共享平台和工作机制。 京津冀地缘相近、人缘相亲,人员、经济联系紧密,许多司法案件的当事人、财产、住所等因素往往相互交织。建立涵盖三地法院的常态化、一体化的司法工作交流平台,通过平台的规范化运作,发挥三地司法协作机制的“神经线”作用,着力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同步、不协调、不适应等问题,努力打破地方保护,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
关键词:京津冀,司法,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