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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怀来大营盘明长城续:违法者自首并接受处罚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世豪 2016-07-22 17: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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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一段明长城。长城网 张世豪 摄
违法者朱某自首。

  长城网张家口7月22日讯(记者 张世豪)前几天,一网友将“男子毁坏怀来大营盘长城”的视频上传到网上,引发强烈关注,网友纷纷谴责这种破坏文物的行为,公安机关立即开始追查肇事者。7月21日,涉嫌故意破坏明长城的朱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朱某说:“7月17日,我和朋友郊区露营,路过大营盘时发现此处有破败不堪的城墙,便和朋友参观。没有想到这么破的城墙居然是国家保护文物,便搬动了两块石头,被随行朋友用手机拍摄并放置朋友圈。”

  朱某朋友拍摄的这段视频共6秒,视频中的短发男子先是双手扒掉一块垛墙石,随后抬起右脚又踹掉一块。视频显示长城垛墙上的石块已经松动,粘合用的白灰也随垛墙石掉落而脱落。该男子最后还摆出“收工”的姿态。画外音中的男子嬉笑着说:“秦始皇修点长城不容易,他来搞破坏。”破坏过程中,拍视频男子并未出面制止。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认定】

  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在行为方式、主观罪过形式、主体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损毁的对象不同。本罪损毁的对象限于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即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风景名胜和不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之列但又与名人事迹、历史大事等有关的历史遗迹。而故意损毁文物罪损毁的对象,则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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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明长城,大营盘,野长城,怀来,张家口

责任编辑: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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