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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财”发现】银行新规实施:账户分类管理,对咱有啥影响?

来源:长城网 作者:李晓爽 2016-12-01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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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账户;用ATM机向他行或他人转账,24小时后才能到账,其间可以撤销……12月1日起,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新政将这样影响你我的生活!

  同一银行一人只能有一个I类账户

  12月1日起,个人银行账户将被分为I类、II类和III类账户,每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再开户时,只能开立Ⅱ、Ⅲ类户,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

  各类账户的权限和用途是什么呢?

  Ⅰ类银行账户: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

  权限:各种金融业务都能办。目前各家银行在营业网点为客户开立的具有实体介质的账户,如借记卡、存折、储蓄卡等,都是Ⅰ类账户。

  12月1日前,已经在同一家银行开立了多个Ⅰ类账户(如银行卡)的居民,仍然可以正常使用,12月1日之后只能办一张新卡。

  举例:

  你没有在中国银行开过借记卡,那么你以后还可以开,但只能开一张;

  如果你已经有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那么你就不能再在中国银行开新的借记卡,只能开Ⅱ、Ⅲ类账户;

  如果你有3张中国银行的借记卡,接下来还是可以继续用,但是银行会找你,建议你归并、注销账户,或者降级为Ⅱ 类Ⅲ 类账户。

  小提示:信用卡不属于Ⅰ类、Ⅱ类、III类账户,但属于结算账户。

  I类户只能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面对面办理。

  Ⅱ类银行账户:“钱包”功能

  权限: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

  Ⅲ类银行账户:“零钱包”功能

  权限:办理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账户余额上限1000元,主要用于快捷支付比如“闪付”“免密支付”等。

  II、III类户既可在银行柜面办理,也可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进行。

  I、II、III类户具体开立注意事项如下:

  同行取现转账免异地手续费

  每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设一个Ⅰ类账户,对于一些因为出差或者经常往返于各地的人来说,会增加不少取现、转账等业务手续费的支出,新规施行后,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等手续费有调整吗?

  新规中同样有规定,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实现免费。新规是9月30日发布的。也就是说,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最迟到2017年1月1日左右取消手续费,也有可能在12月提前实现。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取消手续费只针对同行,异地跨行存取等业务依旧要收取一定费用。

  半年无交易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在此次央行下发的新规中,还有这样一条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多个账户进行电信诈骗。根据公安部门的反映,正常情况下,个人开户后一般会立即启用,但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购账户、假冒开户后,一些账户不会马上启用。因此,长期不用账户应作为异常情况引起高度关注。

  央行同样要求个银行严格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的对应关系。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联系相关当事人进行确认。对于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应当对相关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所有业务。

  个人ATM转账有“后悔药” 24小时之内能撤销

  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下同)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公安部门反映,电信诈骗中,近半受害人是通过ATM机向诈骗账户转账的,而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会意识到上当受骗,但资金已经转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24小时内可以申请撤销,可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

  业内人士称,ATM转账24小时后到账只针对个人通过ATM向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本人同行账户之间的转账仍可以实时到账。同时,个人通过ATM机办理存取现等业务也不会受影响,通过ATM存款实时到账,取现可以当即取出。

  支付宝、微信限制转账笔数

  12月1日起,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

  同时,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网银、手机银行转账超5万应加密

  与银行柜面渠道相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是账户的持有人。

  为阻断异常交易,加强转账管理,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将采取以下三项管理措施:

  一是银行和支付机构要与客户事先约定支付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

  二是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要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原有的仅采用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不能再进行大额转账。

  三是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要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新闻多一点 同时还有以下两项新规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1:一个账户涉案,所有账户将暂时冻结

  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的其他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通知开户人重新核实身份。开户人未在3日内到银行柜面或者向支付机构重新核实身份的,银行应当对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对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暂停业务,重新核实身份后,账户使用恢复正常。

  对于不法分子用于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

  新规2:买卖账户或假冒开户将“关停”

  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据人民网、腾讯网、齐鲁晚报综合整理)

关键词:“财”发现,银行新规,影响

责任编辑:赵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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