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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祛除因病致贫返贫顽疾

来源: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6-12-26 0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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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2月25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医疗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是“老百姓不可承受之重”。目前,由民政部门负责的医疗救助、人社部门负责的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保监部门负责的大病保险,共同构成了“三重医疗救助保障网”。作为一项托底保障的民生工程,医疗救助在解决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医疗困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日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赵丽在发布会上,对河北省医疗救助兜底脱贫方面的保障措施及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宁晓雪 摄

  河北省医疗救助水平大幅提升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经过多方努力,2016年河北省本级医疗救助资金从去年的2000万增加到1.44亿元;中央资金由上年的4.6亿增至5.8亿元,增幅达26%,资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省直接医疗救助(门诊和住院)18.6万人次,支出资金3.3亿元;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212万人,支出资金2.6亿元。有效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困难。

  农村特困人员住院合规费用救助比例达100%

  相对于城市,农村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极为普遍,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速度。为有效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医疗问题,祛除因病致贫返贫顽疾,河北省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发力,通过广泛调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的实施方案》、《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三个重要文件,指导各地认真做好农村贫困人口“三重医疗保障救助”工作。

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答记者问。长城网 李全 摄
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答记者问。长城网 李全 摄

  根据河北省现行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河北省民政厅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目前共实施三大方面医疗救助措施。

  资助农村特困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这三类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参保费用进行资助。其中,农村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对象,按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60%的比例予以资助。

  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同的救助对象有不同的规定。

  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合规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救助。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一般是100%救助;低保对象是70%救助;建档立卡对象是80%救助。救助比例是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合规费用,具有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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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扶贫,医疗救助兜底脱贫,河北

责任编辑:宁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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