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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行不通 石家庄针对存量房计税出新规

来源:长城网 作者:赵一鸣 2017-01-05 23: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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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买卖二手房为避税有意低报交易价格;二手房成交价格在合同上大大低于市场价……这些二手房“阴阳交易”以后在石家庄行不通了。为了让市场更趋规范和公平,石家庄今后每年将对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进行一次认定。

  每年将对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进行一次认定

二手房交易市场火热。资料图

  近日,石家庄市制定《关于建立市内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常态化调整机制的意见》,规定对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将每年适时进行一次认定,以缩小计税基准价与市场实际交易价的差距。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石家庄市明确了市内主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常态化调整机制。

  根据《意见》,将在市内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合理划分区片,科学调整计税基准价格和下浮比例,努力缩小计税基准价格与市场实际交易价格差距,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领导小组将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二手房交易。资料图

  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任组长,财政、地税、发改(物价)、住建、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督导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意见》中明确,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年适时进行一次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当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可适当增加认定次数。同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技术标准,提高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工作水平,保证认定结果客观、真实、具有公信力。对标先进地区,加快网络建设,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联网与数据共享,使产权信息、完税信息等能在部门间实时查询和比对,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先税后证”落到实处。

  多部门分工配合保障计税价格调整

保障计税价格调整。资料图

  财政部门:负责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工作的综合协调等日常性工作,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启动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时机,并督导工作进展情况。

  地税部门:负责提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调整业务需求,向发改(物价)部门出具《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协助书》,依据发改(物价)部门的价格认定结论制定计税基准价格,并负责做好事后执行工作。

  发改(物价)部门:根据地税部门出具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协助书》,开展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具体工作,经专家组论证后,出具价格认定结论;协助税务部门处理价格争议个案认定。

  住建部门:负责向发改(物价)部门提供项目所需名称、建筑结构、建成年代等信息,协助发改(物价)部门开展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相关工作。

  民政部门:协助发改(物价)部门做好社区调查等工作。

  业内热评:让市场更趋规范和公平

  石家庄地产业界人士认为,虽然《意见》尚未明确存量房交易计税具体价格标准,但是常态化调整机制将根据二手房交易实际市场情况进行计税价格的调整,让计税价格更接近市场真实价格,将有效规避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避税的现象,让市场更趋规范和公平。

  (据燕赵晚报、石家庄日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综合)

关键词:二手房,计税基准价,认定

责任编辑:赵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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