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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实施

来源:长城网 作者:刘世柠 2017-07-17 16: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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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色预警响应

  (1)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运营单位的巡查人员应到岗对隐患部位进行逐一排除。

  (2)在应急救援队伍待命的基础上,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橙色、红色预警响应

  (1)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运营单位的带班负责同志应随时掌握情况。

  (2)运营单位的巡查人员应全部到岗,并对整个区域进行逐一排除。

  (3)专家组进驻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件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4)专业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各保障部门备齐人员物资,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发。必要时轨道交通停运,同时增加地面公交运力。

  预警变更

  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调整预警级别或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建议。

  应急响应设定为4个等级

  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开展先期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当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以根据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态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响应措施

  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必须立即实施先期处置,组织车辆、车站内乘客疏散和撤离,视情况采取调整运行时间、班次、停运等措施,保障运营安全。公安部门要会同运营单位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可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人员搜救调派专门力量和装备,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重点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对获救人员的转运、安置和伤员救治。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对轨道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造成威胁和影响时,应当及时转移受影响建(构)筑物内的人员。

  现场疏导按照预先制订的紧急疏散方案,立即关闭车站入口;控制在线列车进入事发现场;及时通过交通广播、站内广播等渠道,向公众发布车站封闭等信息;及时迅速疏散现场客流;对事件现场进行警戒封控;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抢修抢险对事件现场及受影响范围的线路、设施设备和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组织抢修。

  事件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

  较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

  一般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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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铁,石家庄地铁,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刘世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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