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长城原创 >>

检察长担任公诉人 石家庄深泽检察院工作新常态

来源:长城网 作者:刘世柠 2017-07-26 14:24:1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庭审现场。

  长城网石家庄7月26日讯(马培义 记者 刘世柠)25日,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如卿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吕某某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刘如卿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审阅,详细了解案情,提讯犯罪嫌疑人、撰写公诉意见,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工作。庭审过程中,围绕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准确地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根据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提出了明确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吕某当庭认罪,收到较好庭审效果。

  这是深泽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缩影。据悉,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该院制定了《入额检察官案件办理实施办法》,根据本院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每年办案数量分别不少于其办理部门入额检察官年度人均办案数的10%、30%,由案件管理部门采取案管系统轮案形式直接分配给院领导办理,使入额院领导一线办案成为新常态。截至目前,该院院领导直接办理实体性案件12起。

关键词:深泽,检察院,检察长,公诉人

责任编辑:刘世柠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