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明:国歌立法捍卫了中国的形象与尊严
长城网10月1日讯(记者 贺宏伟 高琳哲)“《国歌法》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国歌和国旗、国徽一样,有了专门的法律,是一件大事,也是喜事。”河北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赵建明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座谈会上表示,国歌与政协有着深厚的情缘。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其中第三项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以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46秒,经常唱也经常听,以前却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曲谱,更没有法律依据。”赵建明说,多年来,很多政协委员都在奔走呼吁,提出制定国歌法的建议和提案,建言尽快填补立法空白。“正式颁布和施行《国歌法》,是法治建设中的一座丰碑,反映了人民的心声,捍卫了中国的形象与尊严,是献给祖国最好的生日礼物。”赵建明认为。 他告诉记者,“《国歌法》出台是广大政协委员多年的期盼,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将利用政协组织人才荟萃,分布广泛,位置超脱,视野开阔,上通下达等优势,为宣传、贯彻、落实《国歌法》贡献力量。” |
关键词:国歌法,省人大,省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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