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李书军 摄
长城网石家庄2月1日讯(记者 李书军)根据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公安局从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3月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清查收缴超标、非法、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全力查剿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黑市场,严查严惩烟花爆竹违法犯罪,防止发生烟花爆竹爆炸案事件。
2017年12月份以来,石家庄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10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3人,收缴1545.8kg易制爆原材料、3381件烟花、3581.68万头爆竹、14.5万个双响以及其他类型烟花爆竹,严厉打击了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民警向市民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李书军 摄
典型案例:
1、非法制造烟花爆竹:2018年1月10日,赵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在沙河店村张某家中查获成品、半成品双响9469个、铁筒炮129个以及其他类型烟花爆竹,已配制好的烟火药81.87公斤、黑火药1.17公斤,硝杯3022个、纸垫29917个,木屑7袋,硝酸钡48.25公斤、硫磺50.24公斤及大量制造烟花爆竹原材料。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18年1月3日,藁城区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对辖区进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时,在排查至廉州镇梨园庄村北陵园后一房屋内发现非法烟花142箱。经查,非法烟花爆竹是李某某存放在房屋内,打算年前销售。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李某某行政拘留10日,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3、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018年1月25日,元氏县公安机关民警在元赵路治安卡点执勤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上装有57箱烟花爆竹。经查,驾驶员苏某某打算将烟花爆竹运回村中进行销售获利。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苏某某行政拘留10日,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