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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文彬 刘俐验 
2018-02-09 0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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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2月8日讯(王文彬 记者 刘俐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强势开局、尽快打出声威、打出成效的要求,2月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丁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打响了石家庄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营造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的强势氛围。

  被告人丁某通过聚众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累一定经济实力,同时结交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到2005年逐渐形成以丁某为领导者,被告人李某等13人为骨干成员和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自2005年至2011年为索要赌债、排除竞争对手、帮助他人调解纠纷等非法目的,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以及聚众斗殴、赌博、诈骗等近30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多人受伤,造成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在辛集市区以及周边村镇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2015年12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丁某等被告人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此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对被告人丁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定罪的被告人,分别根据具体罪责判处二十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关键词:扫黑除恶,法院,判决责任编辑:刘俐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