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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枫桥经验”促进京津冀司法行政系统协同发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晨光 李相伯 
2018-10-24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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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记者 张晨光 摄

  长城网10月23日讯(记者 张晨光 李相伯)23日下午,河北省司法厅携手北京、天津市司法局在石家庄市正定县共同召开京津冀司法行政系统协同发展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环首都“护城河”座谈会。河北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凯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贾文雅主持。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清华,石家庄市副市长刘胜参加会议。

  会上,河北省司法厅厅长贾文雅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环首都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环首都“护城河”提出构想,并对行动方案做出了具体说明。北京市司法局局长苗林、天津市司法局局长张铁英分别发表讲话进行响应。随后,三地司法厅(局)长联合签署发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环首都“护城河”工程行动方案》。

京津冀三地领导进行签约。记者 张晨光 摄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五年来,三地司法行政系统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的过程中,签订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和监狱、戒毒、法治宣传教育等13个子协议,形成了京津冀司法行政服务协同发展的“四梁八柱”,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战略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北京市通州区、延庆区司法局,天津市武清区、静海区司法局,石家庄市司法局、廊坊市司法局围绕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环首都护城河”的主题做了典型发言。

  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部分领导、主要处室负责同志,环京津市、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关键词:司法,协同,发展责任编辑:李相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