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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河北部署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青果 
2018-11-03 2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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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供图

        长城网讯(记者张青果)11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提升整体保障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意见》指出,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到位、落实教育部门日常管理责任到位、落实食品药品部门监管责任到位,完善学校校园综合治理无缝监管长效机制。学校要100%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100%与行政区域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100%,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100%纳入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微汇报制度,强化校园餐饮食品品质提升水平,开展食品安全食堂创建活动。

        《意见》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并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寄宿制私立中小学校、承包学校食堂经营和多个明档运营的以及网络订餐管理。

        《意见》要求,要通过宣传教育,加速构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督促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的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继续大力推行“清洁厨房”“明厨亮灶”工程,利用网络等科技手段,向公众和家长公开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可视。重视和认真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和支持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速构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意见》强调,要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依法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防控和处置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一以贯之,严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要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保持威慑高压态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凡因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未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将严肃追究行政和监管部门责任。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承包公司责任引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将其纳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严处。

关键词:校园 食品安全责任编辑:张青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