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1月19日讯(记者 张艺萌)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河北省委、省政府组建13个环保督察组分5批次进驻各市,完成了对11个设区市、定州市和辛集市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检验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13个督察组,分别于2018年4至5月、10至11月分两批对石家庄、衡水等9市开展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三批督察组于11月19日进驻张家口、邢台、邯郸、辛集市,11月20日至12月10日开展为期20天的环保督察“回头看”。至此,河北省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实现了全覆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把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的重要手段。督察组组长均由省委组织部选派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和环境监察专员担任,成员以各驻市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为主,从省委、省政府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部分人员。省委、省政府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规程、统一标准。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统筹两个重点,坚持边督边改,严肃督察纪律,增强了“回头看”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升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此次“回头看”组建4个督察组,督察主要内容为:4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及其成效和问题,督察整改方案中具体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和完成整改问题的验收、公示、销号、确认情况,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问题整改查处情况和督察“回头看”中群众举报的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移交的重点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生态环境部大气和水等强化督查、专项督察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组将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逐项逐条核查,重点盯住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在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的同时,督察组对张家口、邯郸、辛集3市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专项督察,对邢台市水污染防治开展专项督察。
“回头看”主要将以听取汇报、交账座谈、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下沉督察、分析汇总和补充调查等形式,分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市、区)检查、梳理分析汇总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回头看”过程中,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造成影响的或弄虚作假、敷衍整改、出现反弹的,视情况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实施问责。
督察组坚持把群众举报立行立改贯穿“回头看”全过程,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短信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建立转办、检查、整改、督办、复核、公开和报送机制,督促被督察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