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记者张登峰
河北省人大代表、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艳红。(资料图)
“作为省人大代表,就要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我是一名普通的公交工作人员,要为一线工人‘代言’。”1月11日,河北省人大代表刘艳红在接受长城新媒体记者采访时说。
1971年3月出生的刘艳红连任三届省人大代表,现在是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1990年,19岁的刘艳红进入石家庄公交总公司担任乘务员。2004年至2010年先后在1路车和10路车上担任驾驶员,此后负责公交总公司服务热线的工作。
她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只为能够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
多年来,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面对乘客时,微笑和热情成为刘艳红的名片。她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河北省劳动模范称号、河北省五一奖章……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省人大代表,她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次领衔提出代表议案、建议,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情系公交发展,行为公交“代言”
从事公交服务工作20多年来,刘艳红对公交事业和公交乘客有着深厚的感情。
在工作的实践和探索中,刘艳红深深体会到推进公交优先、提升公交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和实际问题,需要国家出台政策来解决。
因此,在以代表身份建言献策时,刘艳红积极与道路专家、社会学者研究探讨,集思广益,并深入基层,走访市民,下线路调查,以保证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准确可靠。
针对公交专用道不专用,现行的公交优先政策存在着与推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刘艳红想方设法与道路管理、城市交通、交管局的同志一起,先后到石家庄市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建设大街等路段进行广泛调研,查看了多条市区主干道,近百条公交线路,走访了不同岗位、不同出行方式的市民,拿到了第一手资料,形成了《关于建立河北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考核评价制度》的建议。
结合省、市“双问计”工程,刘艳红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听民声,汇民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
下基层,访一线,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向市民讨教,向基层问计……在公交一线,到处都能看到刘艳红忙碌的身影。
因为公交服务热线直接面向全市市民,刘艳红每天接听市民2000余个电话,涉及对公交线路的咨询、公交服务的评价以及公交发展的建议等内容。作为热线的负责人,刘艳红每天认真梳理乘客提出的每一条建议和意见,汇总分类,及时汇报到相关部门,并把落实情况积极向乘客反馈,市民关心的新公交线路的开辟、站点的设置等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创新履职方法体现代表价值
“当选省人大代表非常光荣,这是至高无上的荣誉,我非常珍惜这份荣誉。”刘艳红说,想当好人大代表,就要脚踏实地履行代表义务,在行使代表权利的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完善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人大代表的价值。
在履职过程中,刘艳红总结出了“一二三四五”履职工作法,即一个树立: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两个遵守: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三个模范: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模范履行代表义务、模范做好本职工作;四个结合:把依法履行代表义务与正确行使代表权利相结合、把坚守代表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把深入调研与反映民意相结合、把密切联系群众与接受群众监督相结合;五个正确: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正确处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近年来,刘艳红提交了《进一步加大公交优先发展力度》《建立河北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考核评价制度》《在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快速公交系统建设》等多项建议。
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安全出行
“我今年准备提一个关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建议,以此让更多的人关注公交车驾驶员,保护公交车驾驶员,其实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刘艳红表示,她是从事公交车行业的,见证了公交车驾驶员为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
刘艳红表示,近年来,个别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妨碍安全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有的还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2018年重庆市“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引起全社会强烈关注,加强公交司机安全防护,依法严惩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声音越来越多。
刘艳红建议,进一步规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者的行为,增强安全乘车观念,遵守文明乘车规则,维护驾驶员安全运营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护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