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赵晓慧 通讯员 李战强 马源禾)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河北财税部门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附加”实行50%减征。该政策执行期为3年,自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雄安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简称“六税两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六税两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优惠政策。
据悉,本次税收减征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