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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入汛 河北印发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方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澜澜 张娜 娄朋举 
2019-05-22 14: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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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刘澜澜 通讯员 张娜 娄朋举)6月1日开始,海河流域将陆续进入汛期。为确保汛期安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2019年河北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深化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效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

  《方案》确定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体系、气象灾害防御组织责任体系和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体系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22项具体考核任务。

  《方案》提出,要建立气象灾害联合监测网络,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台账,开展雷电、低温冻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普查,制定县级气象防灾减灾地图,实现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平台本地化应用。

  要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双随机”执法检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活动。

  要制定完善各级重要气象信息报告程序和办法,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联席会议和气象灾害防御专家咨询制度,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专业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气象信息员与应急管理部门融入式建设,实现多员合一。

  要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强化地面固定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

  要实现因气象灾害死亡人员和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例均低于近5年平均水平。

  《方案》指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河北省气象局为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的责任单位。各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省气象局负责全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任务的确定、分解、推进和绩效评估;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对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落实不到位的,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将予以通报;对发生重大气象灾害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关键词:防灾减灾,气象,绩效责任编辑:刘澜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