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浙江)
近期,广西百色市田阳高中的老师们收到学校的通知,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将开展“奖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动,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顶。有老师认为,学校强制募捐,做法不妥。据悉,这是百色教育基金会发起的《奖教助教基金募捐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捐款将用于奖励即将到来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获表彰的教师。(“南国早报”微信公号9月3日报道)
平心而论,学校开展捐款活动没啥好稀奇的,100元的捐款“起步价”也不算高,但这桩“小事”一经媒体报道,却迅速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何也?一是涉嫌强制捐款;二则是教师捐款奖励优秀教师,令人有种强烈的违和感。
学校开展献爱心捐款活动,只要秉承自愿原则,不搞道德绑架,当然无可厚非。但在现实中,不乏有学校出于种种考虑,整出一些强制捐款的事情,为公众诟病已久。
媒体报道中,有一份盖着田阳高中公章的捐款通知,明确表示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对此,百色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初步了解,确认系田阳高中错误理解了该份倡议书,目前,已经责令该校立刻整改。
在有关部门发布的倡议书中,要求由财政发工资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在自愿的原则上每人捐款一天的工资,何以传达到学校,就荒腔走板了呢?学校搞强制捐款,真的只是“错误理解”吗?“原则上”每人捐款一天的工资,究竟该如何理解?是不是“被自愿”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些问题都值得继续追问。
退一步讲,即便真的只是“错误理解”,教师捐款奖励优秀教师的做法本身就欠妥。优秀教师当然应该好好奖励,有条件的还可以重奖。据了解,百色市奖教助教基金是今年6月份启动的一项公益活动。目前,募集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和爱心企业,共计约3400万元。该资金将用于老师的奖励、培训等事宜。
作为欠发达地区的百色,启动公益活动设立奖教助教基金,在财政相对困难的情形下,不失为一种创举,其积极意义不容否定。但是,让教师捐款奖励优秀教师,明显有些欠考虑。教师节是所有教师的节日,尽管不能让所有教师都受到表彰和奖励,但应该让每一个教师都产生职业自豪感和光荣感,激励全体教师用心从教。
作为普通教师,没有被激励也就罢了,反而还要掏出100元钱奖励给优秀教师,尽管数额不高,但这种做法所造成的感觉很差。获奖的优秀教师,如果拿着自己同事们“凑”的奖金,恐怕也不会安心。
教师节就要到了,表彰教师固然是应有之义,但如何表彰却大有文章可做。有条件给物质奖励更好,但如果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与其不惜强制性要求全体老师捐款,不如就授予优秀教师一张荣誉证书,起到鼓励和公示作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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