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李相伯)记者从邢台市公安局获悉,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被隔离人员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近日,隆尧县山口镇村民涂某某从湖北务工返乡,有发热症状需要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民警在排查中发现李某某与涂某某有过几次接触,为防止疫情扩散,于01月30日下午17时许将李某某隔离在隆尧一处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当晚20时许,李某某在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情况下,强行离开隔离点、通过检测点返回家中。隆尧县公安局山口派出所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往李某某家中,与村干部一起开展劝返工作,并配合医务人员将其带回隔离点。
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决定。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防止再次发生此类问题,隆尧县公安局于1月31日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但因处于疫情暴发期,李某某本人可能属于疫情病毒携带者,被隔离在隆尧一处隔离点,为防止疫情扩散,故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等疫情结束后再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