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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刘会民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20名被告获刑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29 22:4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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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审判席上。 李宏 摄
向被告人刘会民送达判决书。 李宏 摄

  长城网保定8月29日电(李艮春 孟捷)8月29日上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刘会民涉黑案一审审理结果。被告人刘会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志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井胜会等其余十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曲阳县七里庄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书记以来,通过非法手段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先后将被告人刘志强、井胜会、刘现军、袁阳、刘谦、刘现会、刘进成、马永州、刘术龙、张芹杰、刘玉民、刘利、刘玉明、井涛等人笼络到其身边,通过发补助、发奖励、为违法犯罪者“平事”、安排入党、安排进入村两委会、提拔为村干部等手段拉拢、控制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以刘会民为首,以刘志强、井胜会、刘现军、袁阳为积极参加者,刘谦、刘现会、刘进成、马永州、刘术龙、张芹杰、刘玉民、刘利、刘玉明、井涛为成员的等级分明、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为了扩大影响,追求非法利益,公然对抗执法,妨害公务,在工程建设期间强行在企业入股退股、承揽工程、敲诈企业钱财,对妨碍其利益的村民肆意殴打、拘禁,故意毁坏村民田地、财物,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形成了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曲阳县恒州镇七里庄村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会民以七里庄村两委班子为依托,形成了以刘会民为首,以刘志强、井胜会、刘现军、袁阳为积极参加者,以刘谦、刘现会、刘进成、马永州、刘术龙、张芹杰、刘玉民、刘利、刘玉明、井涛等人参加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关键词:保定,法院,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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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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