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赵永春入选省政法系统“爱民模范”候选人
赵永春耐心做调解工作。照片由本人提供 赵永春进养殖场提供法律咨询。照片由本人提供 长城网唐山1月27日电(白建甫 肖宏鹏 金虹 记者 邢丁)在目前正在举办的河北省政法系统“爱民模范”推介活动中,乐亭县闫各庄法庭庭长赵永春入选了省政法系统爱民模范候选人,也是唐山市唯一一位入选的人民法官。河北省政法系统“爱民模范”推介活动由省委政法委与长城网、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等多家单位联合举办,旨在深入推进“学习政法英模,争当‘四有’干警”活动,大力弘扬基层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展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整个推介活动采用组织推荐、媒体宣传、群众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最终从30名候选人中确定十位全省政法系统“爱民模范”,乐亭县闫各庄法庭庭长赵永春就是其中一位。 42岁的赵永春从事法院工作已经20年,作为多年在基层一线办案的法官,她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时时处处为了老百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她总是通过耐心疏导和悉心劝解,尽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次案件是一家工厂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气愤之下破坏了工厂的机器设备,结果工厂以此为由拒绝发放工资,导致十多名农民工联合起来状告工厂。赵永春接受此案件后,一边详细了解案件事实,一边多次走访原告被告,帮助双方平复情绪保持冷静,为双方细心讲解法律知识,晓之以理同时也动之以情,最后终于调解成功,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效果。 赵永春常说:“法官进行调解,就像医生治病一样,得找出病根,对症下药,调解手段和方法都得灵活可行,才能达到好的调解效果。”她自己摸索总结出民事案件调解经验和方法,有效地指导了全院的诉讼调解工作。 从事法院工作20年来,赵永春审结案件1500多起,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案件调解率在80%以上,先后被市、县授予“调解能手”、“办案能手”、“巾帼建功明星”、涉法涉诉工作先进个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3年她所在的闫各庄法庭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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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邢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