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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四项检验”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来源:长城网 作者: 郭晶璇 唐新华 2015-08-26 16: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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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8月26日讯(唐新华 记者 郭晶璇)记者26日获悉,石家庄市新乐法院在不断丰富和完善“发还改判案件讲评”例会制度、讲评案例汇总制度、全员参与讲评制度、讲评奖惩激励制度和讲评监督五项制度、确保“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评查小组,对该院2015年上半年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回头看”,确保每件案件通过“四个检验”实现零瑕疵,确保裁判结果更加公正合法,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以公平正义“体检表”,检验庭审程序是否规范。评查小组通过调取卷宗、回看庭审录像等方式对庭审程序是否规范进行抽查。围绕庭审程序、效率、形象、驾驭能力等方面,对承办人在庭审各环节进行全面量化评议,对评查中发现的庭审不规范及违反庭审程序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案件质量“生命线”,检验文书质量是否达标。先由各审判业务部门组织对其审结的法律文书进行严格自查,对评查出来的问题逐案登记并纠正。再由审管部门牵头评查组实行抽查,确保文书样式正确、叙述事实条理清楚、证据分析客观准确、说理部分透彻深刻、无错别字、标点、语病等技术性差错,责令限期整改并全院通报,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以廉洁司法“风向标”,检验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围绕廉洁执法,检查是否存在执法办案乱扣滥罚、以罚代处降格处理、执行工作不力、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要求全院干警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进行自我剖析,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一经发现干警存在违法违纪现象,院党组将通过警示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方式予以处理,绝不手软。

  以社会效果“晴雨表”,检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将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基本标准,进一步认识调解、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的重要性,重点评查被发回、改判的案件、有较大社会影响引发长期上访案件及上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等,检查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方法,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员一律严格追责,提升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关键词:新乐法院,案件,质量,提升

责任编辑:郭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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