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15人获2015年度县级“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容城县2015年度“道德模范”表彰现场。 长城网记者 李艮春 摄
长城网保定1月26日电(任卫华)1月26日,容城县对2015年度“道德模范”进行表彰,授予崔东梅等15名同志2015年度容城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近年来,容城县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评选“身边好人”,以点带面,在全县营造“做好事、当好人、学好人”的浓厚氛围。 该县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推荐评选作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在评选过程中,该县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基层推荐、评委会评选、社会公示、综合审定、表彰奖励等六个环节具体操作,经综合审定确定人选,最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真正发挥“好人”效应,该县在召开表彰大会的基础上,还在县电视台开辟“身边好人”专栏、组织全县模范人物巡回报告会、县乡村层层设立“功德榜”、为好人之家挂牌等形式,使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鲜活、生动的教材。 自2007年以来,容城县陆续在全县127个行政村全面铺开“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连续8年举办了“感动容城”和“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共涌现出“身边好人”1000余个。其中,200余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34人获得“保定好人”荣誉称号,8人荣获保定“道德模范”荣誉称号,1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人上榜“中国好人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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