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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员工”男子冒充饭店员工盗窃被刑拘

来源:长城网 作者:郭晶璇 王一可 孙伟杰 2016-04-18 21: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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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4月18日讯(孙伟杰 王一可 记者 郭晶璇)19岁的元氏县男子康某前一天刚刚行政拘留期满释放,第二天就又因为盗窃被抓了现行,刚刚重获自由的他再次犯案,4月11日,康某在某员工宿舍作案时被裕华警方当场抓获。

  4月11日下午,裕华区某饭店职工小周到饭店负一层的员工宿舍取东西,却见一名陌生男子正呆在里面,一看这人比较面生,小周就问他是干什么的。“我是新来的,在宿舍收拾一下东西。”陌生男子回答得不慌不忙,手里还在翻着一个挎包。见男子没什么异样,小周就以为是新安排住进来的同事,取完东西就赶紧上去工作了。

  在饭店大堂,小周迎面碰上了经理宋某,随口问道饭店是不是来了新同事,宋经理一听觉得有些不对劲,饭店进人他不会不知道,于是赶紧叫住小周下楼瞧个究竟,一面安排其他员工拨打110电话报警。

  在楼下的员工宿舍,宋经理与小周进行查找,发现一间宿舍被人从里面上了锁,而且能清楚地听见有人在里面翻动东西的声音。宋经理一边敲门,一边大声询问,宿舍里面的男子又故技重施:“我是新来的员工。”宋经理又好气又好笑:“我是饭店的经理,最近我们饭店没招人啊!”宿舍里面的男子一时没了声音,正在僵持时,裕华公安分局卓东派出所民警赶了过来,亮明身份后,宿舍里的男子打开了房门,经宋经理当场辨认,该男子并不是饭店员工,而男子藏身的宿舍内也已经被翻了个乱七八糟。经当场讯问,男子承认他是来这里偷东西的,只是还没得手就被人发现,随后,男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查明,该男子为元氏县人,名叫康某,今年刚刚19岁,2015年11月来市区打工,一开始在一个饭店当服务员,虽然饭店管吃管住,但康某年轻贪玩,发到手里的钱根本就不够日常消费。于是康某动起了歪脑筋,先是在某工厂内偷了两千多块钱,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有钱人”的生活,康某就被警方抓获,并因此被法院判刑4个月,好不容易“熬”了出来,可康某不思悔改,3月底时又因为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4月10日刚刚走出拘留所的大门。

  4月11日傍晚,康某来到案发时的饭店,冒充饭店员工进行盗窃企图蒙混过关,直到民警赶到了现场,康某自知无法脱身,只好开门束手就擒。4月12日,康某因涉嫌盗窃被裕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键词:冒充新员工,入室盗窃,刑拘

责任编辑:郭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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