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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水价形成机制 河北三方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来源:长城网 作者:赵晓慧 2016-05-08 22: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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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方面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在夯实改革基础方面,围绕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提出了3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农业灌溉用水信息管理体系,加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三是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合理安排农业生产结构,构建与水资源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

  在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面,提出了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逐步实现成本定价。供水价格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保障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二是实行定额管理超用加价制度。对农业用水推行“超用加价”、“一提一补”等水价改革模式,促进农业节水。三是推行终端水价制度,防止乱收费、乱加价。四是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五是创新农业水价管理。下放中小型水利工程定价管理权限。放开小型渠灌区、井灌区、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水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六是加强水费征收监管。完善水价公示制度,加强水费使用监督。

  在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机制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两个制度、两种机制。两个制度:一是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明晰初始水权,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二是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明晰所有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费用,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两种机制:一是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二是完善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量对实现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

  多措并举 保障《实施意见》顺利实施

  《实施意见》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落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强化协调配合。《实施意见》中明确发展改革(价格)、财政、水利、农业、民政、电力、林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舆论引导。各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省、市主要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农业水价改革和节约用水的重大意义,引导农民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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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价,农业,改革

责任编辑:赵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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